(星島日報報道)保險公司發現有車禍傷者疑誇大傷勢,圖申索更多賠償及「車手獎」,到醫院覆診時戴上頸箍及持枴杖,惟離開醫院即將「道具」除去,有瞞騙醫生博取病假紙之嫌。醫管局接獲投訴卻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跟進。有議員批評政府部門「自掃門前雪」,任公帑遭濫用。由於騙保日多,保險公司也成「受害者」。

車禍中受傷失業漢疑誇大傷勢索取更多賠償,保險公司投訴醫管局接獲知會也拒絕跟進。醫管局發言人稱,除非得到病人同意,否則不能向第三者披露病人資料及求診紀錄。另外,社署強調會審慎核實申請人提供資料,確保車禍中「不論過失傷亡賠償」,有稱「車手獎」不被濫用。

資料顯示,不論過失傷亡賠償基金在七九年成立至○六年間,社署共揭發十六宗詐騙個案。最近再懷疑有人誇大傷勢索取「車手獎」。消息稱,有保險公司發現一名失業男子,去年底在新界南區乘小巴時發生車禍,報稱頸及背部受傷,須定期到醫院覆診。

保險公司對該懷疑個案調查,發現對方每次覆診及與保險公司調查員會面時,均戴上頸箍及持枴杖,並聲稱頸痛及背痛情況嚴重,難以郁動頸部,步行亦感困難,醫生每次均批出逾三星期病假,至今已累積長達七個多月病假。

但他卻被發現多次在前往及離開保險公司、醫院途中,除去頸箍及收起可伸縮的枴杖,健步如飛,令人懷疑他誇大傷勢索取更高賠償,以及社署最高的一百八十日、逾四萬元「車手獎」。

保險公司將情況通知醫管局,但當局卻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跟進,亦因而被律師批評醫管局對私隱條例一知半解,因涉及刑事罪行的個案可獲有關的私隱豁免法律責任。

另外,本報要求社署提供「車手獎」詐騙個案數字及曾轉交警方調查個案,但社署卻表示未有相關統計,只提供過去三年在一年內多於一次申請「車手獎」的人數,資料顯示每年平均約一百八十至二百人是重複申請者。

立法會議員畟唹?相關)表示,同一人於一年內發生兩次車禍是極為不幸,不排除有人詐騙「車手獎」,社署有責任留意可疑個案,如監測多次申領者,詳細覆核他們提供的文件,一旦發現有可疑,可交警方調查,若成母丳惘傢鬗H士,即可收阻嚇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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