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∕台北縣報導】
何姓女子因前夫劈腿離婚,內心受創就診,心理醫師建議她可寫作抒發心情,何女在部落格痛罵前夫「無恥至極」「最差勁的男人」「花錢養你當做養狗」,昨天被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。
何姓女子(四十三歲)的前夫今年二月間,發現前妻在部落格上罵他而報警。板橋地檢署認為,何女在部落格痛批前夫的字眼貶損他的名譽,因部落格未設密碼,網友皆可任意瀏覽,才予起訴聲請簡易判決。
何姓女子和有博士學位的前夫兩年多前結婚,前夫因未找到適合的工作而長期失業,靠何女賺錢維持家計。何女懷孕,因前夫不想要有孩子而墮胎,何女娘家對她很不諒解;前夫後來又劈腿,去年七月兩人離婚。
何姓女子去年九月中旬,因墮胎及離婚內心受創,求助心理醫師,醫師建議她可寫出心情抒發壓抑的情緒,她因而在部落格寫了四篇文章,痛批前夫劈腿和要求她墮胎、向她要錢等,及前夫「一定會有現世報」「等著下地獄」「是我一生中遇過最沒有用、最差勁的男人」「無恥至極」「以前養你的花費當作養狗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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